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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2017年单招考试八类(艺术等)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

发布时间:2017/2/24 16:30:27 编辑:syf
[标签:河北省2017年单招,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]

河北省2017年普通高职专科H考试八类(艺术等所涉及专业)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

 

2017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联考考试政策(总) <<点击查看
 

根据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冀教学〔2016〕20号)文件精神,按照《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冀教考普〔2016〕28号)文件具体要求,为确保我省考试八类(艺术等所涉及专业)单独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,制定以下实施方案:

 

一、指导思想

 

(一)贯彻落实教育部、省教育厅文件精神,以组织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,探索多元化人才选拔方式;

(二)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采取“文化素质+职业技能”的评价方式,努力提高测评水平;

(三)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艺术等所涉及专业考生的科学评价,选拔综合素质高、专业潜质好,具有创新精神的专门人才。

 

二、组织机构及职责

 

河北省2017年考试八类(艺术等所涉及专业)单独考试的命题和组考等工作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负责,相关院校参与实施。学院具体负责“文化素质”及“职业技能”(含面试)的命题、制卷、组考、试卷评阅、成绩登统、成绩公布和复核、成绩报送等考务工作,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供相关考试类所有院校使用。

(一)成立“工作领导小组”,由相关院校领导组成,领导、研究、部署考试八类(艺术等所涉及专业)单独考试各项工作。

(二)办公室及各工作小组职责。考试八类(艺术等所涉及专业)单独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河北艺术职业学院,负责单招考试的命题和组考等工作。办公室下设“协调组、考务组、命题组、阅卷组、数据组、纪检监察组、后勤保障组”。其中协调组、纪检监察组由相关院校联合组成,命题组、阅卷组由相关院校联合聘请专家(包括行业、企业专家)组成。

1.协调组,主要职责:负责协调本类单招考试有关院校及各小组所有工作;

2.考务组,主要职责: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、考务用品的准备、监考人员的确定与培训、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的安排组织工作;

3.命题组,主要职责:负责科学合理地制定文化水平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内容、时长、方式及评分标准、标准答案等所有内容;

4.阅卷组,主要职责:负责文化水平考试试题和职业技能测试题的评卷工作;

5.数据组,主要职责:负责数据处理、考试成绩录入、统计和报送等工作;

6.纪检监察组,主要职责:负责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,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、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,查处违纪违法行为,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;

7.后勤保障组,主要职责:负责及时汇总考生缴费数据,审核与支出考务费用,保障考试期间的供给,确保试卷及周边环境的安全。

 

三、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

 

(一)招生对象

参加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(不含按对口类报名的考生),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。

(二)报考条件

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《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》。考试八类(艺术等所涉及专业)因不涉及对口专业类,只招收普通高考报名的学生(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“统考”的考生),考试类一经确定,不再更改。

依据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考生根据身体健康状况慎重确定报考专业,患有《意见》明确规定不宜报考相关专业疾病的,学校可以做出“不予录取”或“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”或“学校有关专业不宜就读”的决定。

 

四、报考类别、缴费及准考证打印

 

(一)选择考试类别

2017年3月8日9时至3月12日17时,选择考试类别。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“统考”的考生,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,进入“高职单招报考系统”,选择考试类别:考试八类(艺术等所涉及专业)。

(二)缴费

2017年3月8日9时至3月12日17时,缴费。考生选择完考试类别,直接跳转到缴费页面,依据拟选择的专业名称,参考本实施方案(附件1)对照表,选择专业考试种类(I音乐类、II舞蹈及表演类、III美术设计类、IV其他面试类),根据显示金额缴费。

(三)打印准考证

2017年4月1日9时至4月7日17时,打印准考证。缴费成功的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,并认真阅读准考证注意事项。考生须持准考证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所需考试用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考试。

缴费时,考生须勾选是否使用省艺术联考成绩;“语、数、外”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须勾选是否使用学考成绩。考生须慎重勾选,确定后不能随意更改。考生未缴费的,视为放弃考试资格,不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,各类成绩无效。

 

五、命题、考试与评卷

 

(一)命题

1.命题成员:由使用成绩的有关院校专家和行业专家组成命题组,采取封闭命题的方式进行。试卷的印刷、运输、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《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执行。

2.命题依据:文化素质考试内容主要依据《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》命题。职业技能测试专业考试种类为:I音乐类、II舞蹈及表演类、III美术设计类、IV其他面试类,具体报考专业对应考试种类详见(附件1)。

(二)考试

1.考试时间

考试时间

科  目

备  注

4月8日

8:30-11:00

文化素质考试

勾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免试的考生除外

13:30-18:00

职业技能测试

备注:职业技能测试时间,会根据考试科目及报考人数调整,最终以发放的准考证时间安排为准。

2.考试地点

主考场: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青园街149号,河北艺术职业学院(备用考场: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),具体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。

 

3.考试内容

考试内容分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。

 

(1)文化素质考试

按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且有学考成绩的考生,文化成绩使用学考成绩,学考科目分别为语文、数学和外语。没有学考成绩的考生,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,不参加考试的所缺科目成绩为零。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,可参加文化素质考试,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(所缺科目成绩为零)。

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:语文、数学和外语三科,合订一套试卷。每科120分,满分360分,考试时间共计150分钟。学考成绩折合对应分值如下:A—110分;B—90分;C—70分;D—50分。

 

(2)职业技能测试

获得河北省2017年“音乐类、舞蹈类、美术类”艺术联考成绩的考生,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可使用相对应联考成绩。艺术联考成绩折算单招成绩根据不同考试满分比例关系换算确定,具体如下:音乐、舞蹈联考成绩(满分200分)×1.95,美术联考成绩(满分300分)×1.3。

没有2017年河北省艺术联考成绩或不选择使用该成绩的考生,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,缺考视为放弃录取资格。满分390分,专业考试种类及测试内容如下:

I音乐类:演唱(演奏)音乐作品一首,听音模唱,节奏测试,评委综合打分(可自带伴奏,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);

II舞蹈及表演类:表演剧目一个,专业基本功测试,评委综合打分(可自带伴奏,可根据剧目要求穿戴演出服);

III美术设计类:色彩、素描。色彩200分,素描190分(考生必须自带画具:画板或画夹、小画架、画笔、素描铅笔、水彩或水粉、水盒等),因不带画具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,该科成绩为零;

IV其他面试类:职业适应性笔试、面试。笔试190分,面试200分。(考生先集中统一笔试,之后分组进行面试)。

 

(三)评卷

4月9日至11日完成所有测试评卷。评卷成员由相关院校选择政治可靠、责任心强、业务水平高的教师联合组成,根据制定的评判标准封闭式评卷,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、透明。

 

(四)成绩公布与复核

考生可于4月15日登录学院官方网站(www.hebart.com)查询考试成绩。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,请于4月16日15:00前向学院招生办提出成绩复核申请,电话:0311-86056022,受理当日给予答复。   

 

六、志愿填报与录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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